此次修改内容中,最值得期货行业关注的就是期货经营机构相关投资限制的适当放宽,此前,期货公司资管产品不能涉及非标资产,修改后头部期货公司作为试点,将可以设立投资标准仓单、场外衍生品等非标资产的资管产品。
据相关消息得知,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更好发挥资产管理业务促进资本形成、深化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证监会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统称《资管细则》)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落实《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业务规则体系,2018年10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资管细则》。这次是在两年后,《资管细则》迎来首次细节调整。
对于此次修改工作,证监会表示,主要是充分考虑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要求,总结监管经验与实践需求,在坚持全面对标《资管新规》标准规制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关于《资管新规》过渡期适当延长的安排,对《资管细则》部分规定进行优化调整。
从修改的主要内容来看,主要包括了五大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私募资管计划负债杠杆(总资产/净资产) 的比例限制,加强逆回购风险管理。要求资管计划设定合理的负债比例上限,保持充足的现金或者其他高流动性金融资产偿还到期债务;明确对高比例投资单一资产、高杠杆产品的相关规范;要求集合资管计划合理分散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交易对手及回购证券的集中度,并按照穿透原则强化交易对手管理,健全质押品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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