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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 | 未经许可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阳光财险收罚单

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21-07-10 10:49:14 

财经网金融讯 7月9日,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处以罚款3万元。79K财经新闻网

决定书显示,阳光财险未经许可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79K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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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79K财经新闻网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79K财经新闻网

    (一)变更名称;79K财经新闻网

    (二)变更注册资本;79K财经新闻网

    (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79K财经新闻网

    (四)撤销分支机构;79K财经新闻网

    (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79K财经新闻网

    (六)修改公司章程;79K财经新闻网

    (七)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79K财经新闻网

    (八)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79K财经新闻网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79K财经新闻网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79K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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