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财经网金融讯 7月29日,从央行福州中心支行获悉,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因5项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05.8万元并予以警告。
具体来看,五项违法行为有: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征信业管理规定;4.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5.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
此外,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杨金莲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罚款人民币4万元。
时任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潘雅莹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罚款人民币4万元。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林婉锦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罚款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