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财经新闻网

已用天然气被要求补差价 阜阳发改委:滞后通知不违规

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2019-02-15 15:13:36 

  安徽阜阳市居民马先生反映,他在2019年2月14日去交商用天然气费时,被告知天然气价格已提升,需补交2018年11月起已使用的费用差价。对于市民质疑涨价通知时间滞后一事,阜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于2月14日回应称,相关规章对通知公布时间并无具体规定,因此不违规。1cT财经新闻网

  马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今年2月14日,他替单位去阜阳国祯天然气有限公司续费时该公司说天然气价格已涨,并要求对单位去年几个月已经使用的天然气追补涨价,每升补交五毛四分钱,否则不给续费。1cT财经新闻网

  “已经交了费并且用过的天然气,属于完成交易。之前没看到任何公告,这过几个月了还能再补差价?”马先生质疑道。1cT财经新闻网

  阜阳国祯天然气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今日(2月15日)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所有商业天然气客户均需补差价,否则无法继续交费。1cT财经新闻网

  记者在阜阳市发改委官方网站看到《关于阜城工商业用管道天然气实行季节性上浮价格的通知》及其解读文件,其中明确,通知执行时间限定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而该通知的发布时间是在2019年2月2日。1cT财经新闻网

  2月14日晚,新京报记者联系到阜阳市发改委商价科李姓负责人,他介绍此次天然气的价格上涨和通知发布均通过正常流程进行的。他称,工商用天然气的价格调整是季节性的,需要对已使用过的天然气数据进行统计,再由政府商议定价。期间定价方案还需要通过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批准后再由物价局发布具体通知。1cT财经新闻网

  对于滞后发布通知、用户被迫补交差价一事,该负责人说,价格调整的流程需要一定时间,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安徽省定价目录》里均对发布通知的时间没有明确要求,因此滞后4个月,在今年2月份下发通知要求补交差价并不违规。1cT财经新闻网

(文章来源:新京报)1cT财经新闻网

发表我的评论 共有条评论
    名字:
全部评论
'); })(); /* 360自动推送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