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天津出台工业用地“招拍挂”管理办法 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最低价标准
新华社天津4月25日电(记者周润健)为规范工业用地出让行为,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的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管理办法规定,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前,应完成地上物拆迁及地下管线迁移,达到场清地平的“净地”条件,并具备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条件。涉及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应先履行有关审批手续;涉及国有建设用地的,应先履行土地收购、收回程序,并办理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等不动产注销登记手续。
管理办法还规定,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应当进行土地价格评估及确认,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确认的评估地价和土地市场情况,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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