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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明确相关征管事项——
“限时办结”确保留抵退税红利落地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曾金华
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是4月1日起实施的深化增值税改革重要内容之一。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留抵退税流程以及后续管理等作出规范,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推进留抵退税稳步实施。根据《公告》,税务机关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办理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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