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佚名 来源:财经新闻网
新华社南京5月12日电(记者杨绍功)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11日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区域新建商品房实行3年限售,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房实行5年限售。
全部评论
财经资讯频道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