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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托圈
导读:雪松信托将持有国盛金控的全部股权质押给了中国华融资产广东分公司,质押市值约为37.64亿元。
国盛金控(002670.SZ)公布,2018年11月,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雪松信托)就《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对公司等三人提起侵权之诉;
2019年2月,国盛金控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雪松信托依《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履行业绩承诺差额补偿义务。
2019年12月27日晚,公司收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8)赣民初170号,下称本裁定)。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国盛金控与雪松信托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均订有仲裁条款,且合法有效。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裁定:
1、驳回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2、驳回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反诉。
双方如不服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西高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本裁定系江西高院就《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涉及争议的管辖权所做裁定。公司将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酌情决定对本裁定的后续安排。如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有当事人提起上诉且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有权管辖机构为人民法院,本次诉讼将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如未有当事人提起上诉,或者上诉后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有权管辖机构为仲裁机构,本次诉讼结束,相关争议应由仲裁机构裁决。
鉴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涉及诉讼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公司目前暂无法预测最终的争议解决机关、诉讼进程及最终结果,也暂无法评估相关诉讼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上海信托网记者注意到,雪松信托将持有国盛金控的100%股权全部质押给了中国华融资产广东分公司,质押市值约为37.64亿元。
12月27日,国盛金控发布公告,大股东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26日间将3.12亿股进行质押,质押方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质押股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根据质押日国盛金控收盘价进行估算,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票市值约为37.64亿元。
本次质押后,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质押3.12亿股国盛金控股票,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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